各处室、院部:
根据重医专内[2013]3号文的要求,示范办针对专家组在2012年12月27日对我校市级示范校建设项目年度检查情况的通报,学校对存在的问题拟定了示范建设年度检查整改任务分解表(详见重医专内[2013]3号文附件),请各处室、院部认真对照整改分解表,按照时间节点,落实各项整改任务,并将整改措施于3月1日(下周五)前交回示范办。(电子版发至示范办邮箱,纸质版须盖章后交回示范办存档),3月中旬示范办将组织检查各项目组整改落实的效果,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。
学校示范办
2013年2月22日